呵呵,还真有这事儿。
可国家也不是吃素的,怎么可能没考虑到这点?
因此,委托商店属于特殊行业,最早由军管会监管,后来划归公安机关统一管理。
一旦发现可疑物品送上门,一个电话打过去,警察立马就到现场。
刚开始那几年,还真顺藤摸瓜抓了不少盗贼,破获了好几个小偷团伙。
但后来这些人也学精了,宁可去鬼市贱卖,也不愿意再往委托店送“生意”。
在这里交易,手续卡得非常严,少一样都不行。
有发票的必须出示发票,没有发票的也要提供购买凭证。
比如自行车,没牌照、没证明,人家根本不收,还会立刻报警处理。
实在什么都没有的,至少得拿户口本登记身份信息,确保一旦出事能追查到人。
从整体来看,委托商店信誉良好,交易透明,讲究诚信,在百姓心中口碑不错。
而且时常能淘到稀奇物件,用现在的话说,简首就是个“老物件淘宝圣地”。
祁同伟骑车到了北新桥委托商店,把自行车停稳上锁,抬腿就进了门。
至于车子会不会被偷?在这个人流密集的大店里外,可能性极低。
那时候民风淳朴,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人多的是,真碰上小偷,围观群众分分钟围上去先教训一顿再说。
走进店内,祁同伟环顾西周。
那个年头的商店全是封闭式柜台,根本没有自助选购的概念。
想买什么东西,得先告诉售货员,对方才会从柜台里或身后的货架取出商品,摆在台面上给你看。
至于服务态度嘛……虽说不能说个个都目中无人,但大多数售货员确实不太热情。
胡桂兰就是典型代表。
熟人来买鸡蛋,不但挑个大的,还能拿手电筒照一照——看看是不是坏蛋;
要是陌生人,连照都不让你照,爱买不买。
你要是不满,想投诉?根本没人搭理。
要知道,那时候工人地位高,胡桂兰这样的职工,真闹起来,连经理都敢指着鼻子骂。
当然,平时也不会真这么干。
还有饭店门口挂的那个著名告示:“不得无故殴打顾客”,放到后世可是成了经典段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