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伯顿了顿,看向这栋别墅:“我担心他回来没有人照顾,也担心这栋别墅……没有人打理,先生您最喜欢干净整齐,如果这里乱了,您会不高兴的。”
所以他就留了下来。
一留就是十年。
沈卿辞沉默了很久。
“何必呢。”他终于开口,声音很淡,“人都死了。”
福伯看着他,嘴唇动了动,想说什么,但最终还是咽了回去。
他想说的太多,但看着沈卿辞那双平静的眼睛。
福伯突然意识到,他面前的这个人,是十年前那个二十七岁的沈卿辞,他的这十年,一片空白。
对沈卿辞来说,陆凛还是那个十六岁的孩子,他们昨天才见过面。
而陆凛……已经独自走过了阴阳相隔的十年。
这中间的时差,太残酷了。
沈卿辞站起身,拄着拐杖,径直上楼。
推开二楼卧室的门。
里面一尘不染。
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。
深灰色的床单铺得平整,没有一丝褶皱。
书桌上文件整齐码放,钢笔放在右手边45度角的位置。
连床头那本看了一半的书,都还摊开在那一页,书页里夹着一枚银质书签。
陆凛把这里打理得很好。
好得……让人心头发酸。
沈卿辞站在门口,看了很久。
然后他走进去,关上门。
沈卿辞开始认真思考:自己的离世,到底给陆凛带来了什么?
他记得那个孩子。
八岁,浑身是伤,眼神警惕得像头小狼。
十六岁的时候已经长得很高了,但还是会黏着他问“哥哥今天几点回家”,会因为他忘了生日而红着眼睛生气。
但他从没想过,那个孩子会因为他死而疯。
会进精神病院,会有自毁倾向,会十年走不出来。
陆凛这孩子……是不是对他过于依赖了?
十年。
整整十年,还没能从失去他的阴影里走出来吗?
证明
沈卿辞没有动屋子里的任何东西,他只看了一眼,就拄着拐杖,转身走出卧室。
楼下,福伯还站在客厅里,见他下来,张了张嘴想说什么。